本報訊(記者張碩)丟失的手機落到了陌生人的手里,通過手機跟蹤軟件,找到了手機的新主人,卻被新“主人”要求以800元的價格買回去,張先生遇到了這樣一件糟心的事情。
張先生說,今年3月,他以4000多元的價格,購買了一款智能手機。本周一早上,他前往回龍觀上班,但到了單位發(fā)現(xiàn)手機丟了。挺高級的一款手機就這樣沒了,張先生挺心疼。昨天上午,張先生想起丟失的手機安裝了有丟失跟蹤功能的軟件,隨即上網(wǎng)查了手機的情況,他發(fā)現(xiàn)手機已被插上新的號碼卡并開機,且手機開機的位置就在回龍觀附近。由于手機自動將新“機主”的號碼上傳,張先生馬上與該人取得了聯(lián)系。本以為愛物將失而復得,對方卻稱自己也是花錢從一黑車司機手里買到的,如果張先生還想要它,得花800元。一看談不攏,張先生急忙撥打了報警電話。
昨天下午,新“機主”突然給張先生打電話稱自己已經(jīng)接到警方電話。但他并不接受警方歸還的勸告,仍然堅持要張先生花800元贖回手機,最終交涉無果,張先生覺得很糟心!拔覍幙刹灰謾C,也不能助長這樣的行為!痹俅紊暇W(wǎng)查看手機的位置信息時,張先生發(fā)現(xiàn),對方已經(jīng)強行關閉了手機的跟蹤功能。對于張先生的遭遇,記者詢問了管片派出所的一位民警,據(jù)他說張先生的情況并不罕見,但警方一般也無法處理,只能通過電話,勸告對方歸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