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人官某輕信騙子 輸入密碼時按鍵聲被錄音后破解 結果被騙走10萬元
“嘀、嘀、嘀、嘀、嘀、嘀”,人們可能不會想到,就這幾聲用座機電話輸入密碼時發(fā)出的響聲,就足以泄露你的銀行密碼。近日,東莞一位生意人官某就這樣被騙子破解了銀行賬戶和密碼,最終被騙走10萬大元。隨后,官某把開戶銀行告上了法庭,但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判原告官某敗訴。
文/記者鐘達文
通訊員黃志威
犯罪分子通過按鍵音破解密碼
今年4月初,剛開始經營化工生意的官某計劃在網上尋找客戶。
不久,官某就認識了自稱銷售化工產品的董某,經過各種溝通后,董某以交易需要為由,要求官某新開設一個銀行賬戶,并把該賬戶開通電話銀行,將董某的賬戶作為指定轉賬賬戶。
其后,董某再以驗證官某的履行能力為借口,要求官某傳真電話銀行服務申請表,并指示官某用座機電話撥打銀行,同時用手機打給董某,將座機及手機皆按了免提鍵,讓董某聽到其查詢賬戶余額的整個過程。
這樣一來,董某一方面得到官某電話銀行服務申請表的相關信息,另一方面監(jiān)聽了官某操作電話銀行的過程,通過官某輸入密碼時按不同數字鍵時的不同聲音,破解了官某的電話銀行賬號和密碼,并迅速轉走了官某賬戶上的10萬元。
儲戶狀告銀行失職敗訴
被騙后,官某認為銀行未盡安全保障義務,并且銀行有規(guī)定電話銀行每日轉賬限額為5萬元,犯罪嫌疑人能轉走10萬元是銀行違規(guī)行為所致,故要求銀行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而銀行則認為,儲戶在簽訂了電話銀行申請表,應按協議規(guī)定,妥善保管自己的賬戶信息。而且,系統查詢單證實,犯罪嫌疑人轉賬分別于4月13日和14日分兩次進行,因此銀行并無違規(guī)行為。
針對此案,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鑒于被告銀行在履行與官某之間的儲蓄合同中不存在任何違反操作規(guī)程或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行為,而官某輕易指定他人賬戶為電話銀行轉賬賬戶,并向他人泄露了電話銀行的相關信息,官某存款損失系其泄露電話銀行賬戶及密碼信息所導致,由此造成的損失應由其自行承擔,從而判決駁回官某訴訟請求,判決后官某表示服從判決,并未提起上訴。
騙術揭秘
讓被騙人新開銀行賬戶
騙取被騙人電話銀行服務申請表信息
監(jiān)聽被騙人開通電話銀行過程錄下密碼按鍵音
根據按鍵音不同破解被騙人賬戶和密碼,迅速進行轉賬。